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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田家庵“四上”企業2025年年度和2026年月度調查單位審核確認申報條件時間和材料攻略!所謂“四上”企業,是指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企業、限額以上住宿餐飲業企業和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在日常統計工作中,也將納入國家統計聯網直報的有資質的建筑業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也統稱為“四上”企業。需要咨詢申報規上的可以聯系小編為您解答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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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制度》安排,2025年調查單位年度審核工作分兩批次進行。第一批年度審核截止時間為2025年11月8日,在10月定報調查單位庫的基礎上,完成第一批擬納入、退出以及主要信息發生變更的年報調查單位的申報審核;第二批年度審核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20日,在11月定報調查單位庫的基礎上,補充上報“規下升規上”、新開業、增加和刪除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以下簡稱戰新)企業標識的年報調查單位。2025年月度申報在2月—12月開展,其中:2月度申報截止時間為上月的20日。
一、淮南田家庵“四上”企業2025年年度審核
(一)審核時間
2025年調查單位年度審核工作分兩批次進行。
1.第一批年度審核。2025年11月8日前,在10月定報調查單位庫的基礎上,完成第一批擬納入、退出以及主要信息發生變更的年報調查單位的申報審核。
2.第二批年度審核。2025年12月20日前,在11月定報調查單位庫的基礎上,補充上報“規下升規上”、新開業的年報調查單位。
(二)審核范圍
規模以上工業法人單位和個體經營戶,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法人單位,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規模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非批發和零售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產業活動單位,非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產業活動單位。確定以上單位的標準為:
1、規模以上工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單位及個體經營戶(若沒有相關財務指標,可用營業收入代替)。
2、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單位(若非批發和零售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產業活動單位沒有相關的財務指標,可用商品銷售額代替)。
3、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飲業單位(若非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產業活動單位沒有相關的財務指標,可用營業額代替)。
4、規模以上服務業:年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衛生;年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教育,以及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地產租賃經營和其他房地產業,其中具備獨立財務核算和統計能力的律師事務所分所、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可視同法人單位,按經營地在地原則進行統計;年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社會工作。
(三)審核類型
1、擬納入單位。新開業(投產)單位(指上年第4季度及當年新開業(投產)的單位,下同),“規下升規上”單位,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專業變更需納入單位,轄區變更(跨省)需納入單位,停業(歇業)恢復運營單位。工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服務業單位要求申報時必須已達到規模(限額)標準。
2、擬變更主要信息的調查單位。單位詳細名稱變更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變更單位,建筑業資質等級變更單位,增加工業戰新企業標識的單位,刪除工業戰新企業標識的單位,由個體經營戶轉法人的工業單位,由法人轉個體經營戶的工業單位。
3、擬退出的調查單位。“規上轉規下”單位,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調查單位,專業變更需退出單位,轄區變更(跨省)需退出單位,停業(歇業)需退出單位,注銷或吊銷需退出單位,非法人單位需退出單位,其他原因需退出單位。
二、淮南田家庵“四上”企業2025年月度審核
(一)審核時間
2025年月度調查單位審核工作在2至12月開展。2月截止時間為1月8日;3至12月,截止時間為上月的20日。
(二)審核范圍
規模以上工業法人單位及個體經營戶,有資質的建筑業法人單位,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法人單位,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房地產開發經營業法人單位,規模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其他有5000萬元及以上在建項目法人單位。非批發和零售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產業活動單位,非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產業活動單位。單位確定標準與年度審核要求相同。
(三)審核類型
1、擬納入單位
(1)2月納入單位。新開業(投產)單位,“規下升規上”單位,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專業變更需納入單位,轄區變更(跨省)需納入單位,停業(歇業)恢復運營單位。
(2)3—11月納入單位。新開業(投產)單位,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停業(歇業)恢復運營單位。
(3)12月納入單位(限建筑業、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其他有5000萬元及以上在建項目法人單位申報)。新開業(投產)單位,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專業變更需納入單位,轄區變更(跨?。┬杓{入單位,停業(歇業)恢復運營單位。
2、擬變更主要信息的調查單位
單位詳細名稱變更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變更單位,建筑業資質等級變更單位。
3、擬退出的調查單位
(1)2月退出單位?!耙幧限D規下”單位,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調查單位,專業變更需退出單位,轄區變更(跨?。┬柰顺鰡挝唬I(歇業)需退出單位,注銷或吊銷需退出單位,當年沒有經營活動的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單位或無資質的建筑業單位,所屬項目上年全部完工的其他有5000萬元及以上在建項目的法人單位,非法人單位需退出單位,其他原因需退出單位。
(2)3—11月退出單位。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調查單位,停業(歇業)需退出單位,注銷或吊銷需退出單位,當年沒有經營活動的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單位或無資質的建筑業單位,所屬項目全部完工的其他有5000萬元及以上在建項目的法人單位,非法人單位需退出單位,其他原因需退出單位(僅限“不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單位申報此類型)。
(3)12月退出單位(限建筑業、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和其他有5000萬元及以上在建項目法人單位申報)。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調查單位,專業變更需退出單位,轄區變更(跨?。┬柰顺鰡挝唬I(歇業)需退出單位,注銷或吊銷需退出單位,當年沒有經營活動的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單位或無資質的建筑業單位,所屬項目上年全部完工的其他有5000萬元及以上在建項目的法人單位,非法人單位需退出單位,其他原因需退出單位。
三、淮南田家庵“四上”企業申報材料
(一)擬納入單位
所有單位需提供的共性材料包括: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聯網直報單位統計信用承諾書(工業單位提供規模以上工業單位納統統計數據真實性承諾書),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1.新開業(投產)單位和“規下升規上”需納入的單位
工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服務業法人單位,如果是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等,還需提供在稅務部門備案的財務會計制度報告書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執行會計準則制度情況說明。
(1)工業單位還需提供:截至申報期最近1個月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利潤表》復印件;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下載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并加蓋單位公章,或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整屏截圖(帶查詢頁面的完整表)并加蓋單位公章;若新開業(投產)單位成立時間超過三年(含當前申報年份),需提供自企業成立以來,含各年份當年累計營業收入情況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等可證實企業開業投產時間的相關材料,同時附加企業關于開業投產時間的說明(加蓋企業公章);加蓋單位公章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企業生產經營場地入口的實地彩色清晰照片(需有企業名稱的掛牌),生產加工現場的設備彩色清晰照片(需能直觀、準確判斷企業主營業務活動的主要生產設備照片)。
新開業(投產)單位還需提供發展改革委(經信委或工信委)對建設項目的批復(或備案)文件復印件?!耙幭律幧稀逼髽I還需提供同期分月產值、收入數據。
新申報的工業單位若為戰新企業,還需提供加蓋企業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戰新產品彩色清晰照片及戰新產品信息表,戰新產品照片需附產品說明(包括但不限于戰新產品名稱、用途、技術標準及生產工藝等),同時提交電子表格版戰新產品信息表。
汽車整車制造業產業活動單位視同法人單位統計的,還需提供產業活動單位信息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已告知上級法人單位獨立納統事項的承諾說明(含上級法人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企業名稱等信息),并加蓋單位公章。
(2)建筑業單位還需提供:帶有“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字樣和住建部門公章頁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截至申報期前最近1年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并加蓋單位公章;報告期內正在施工的合同(合同內容須包含工程名稱、甲方、乙方、施工地點、合同金額、開工時間、工期或預計竣工時間、合同簽訂日期及簽章等必要要素)。
(3)批發和零售業法人單位還需提供:截至申報期最近1個月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利潤表》復印件(若無月度表,則提供最近1個季度的報表復印件);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下載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并加蓋稅務及單位公章,或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整屏截圖(帶查詢頁面的完整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加蓋單位公章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因未繳納增值稅而缺少《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或《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無法反映實際經營情況的企業,需提供補充材料(詳見附件7)。
(4)非批發和零售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產業活動單位還需提供:最近連續3個月的《批發和零售業產業活動單位(個體經營戶)商品銷售和庫存》(E204-3表,詳見專業報表制度)。
(5)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還需提供:截至申報期最近1個月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利潤表》復印件(若無月度表,則提供最近1個季度的報表復印件);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下載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并加蓋稅務及單位公章,或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整屏截圖(帶查詢頁面的完整表)并加蓋稅務及單位公章。因未繳納增值稅而缺少《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或《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無法反映實際經營情況的企業,需提供補充材料(詳見附件7)。
(6)非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產業活動單位還需提供:最近連續3個月的《住宿和餐飲業產業活動單位(個體經營戶)經營情況》(S204-3表,詳見專業報表制度)。
(7)具有房地產開發經營業資質的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單位還需提供: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8)服務業單位還需提供:截至申報期最近1個月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利潤表》復印件;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下載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和稅務部門圓章,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整屏截圖(帶查詢頁面的完整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加蓋單位公章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小規模納稅人免此項);加蓋企業公章的《規上服務業新增入庫企業主要業務活動說明表》(按照企業主要業務活動按營業收入所占比重從大到小順序填寫)。
沒有《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的單位,需附證明材料;利潤表和納稅申報表中營業收入不一致需要提供說明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企業主要業務活動按營業收入所占比重從大到小順序填寫規上服務業新增入庫企業主要業務活動說明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如果法人單位的營業執照成立日期早于上年第4季度,還需提供上年第4季度或當年開始營業的相關證明材料。
律師事務所分所、會計師事務所分所視同法人單位,除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加蓋公章的已告知上級法人單位獨立納統事項的承諾說明(含上級法人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企業名稱等信息)。
(9)其他有5000萬元及以上在建項目法人單位還需提供:非單純購置項目的立項文件(指審批、核準或備案文件。無立項文件的,可用可行性研究報告替代)、施工合同和現場照片;單純購置項目的購置合同(或付款憑證或備案文件)、設備照片。
2.轄區變更(跨?。┬杓{入單位
還需提供證明單位所在地發生跨省變更的材料。
3.專業變更需納入單位
應按照擬納入專業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4.停業(歇業)恢復運營單位
還需提供加蓋單位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復產證明材料。
5.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
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改制等變化產生的新的工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服務業法人單位還需提供相應資料,具體要求與“規下升規上”單位要求一致;建筑業、房地產開發經營業法人單位還需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書,具體要求與新開業(投產)單位要求一致。
(二)變更主要信息的調查單位。
需提供《一套表調查單位年/月度變更申報表》,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其他證明單位發生相應變更的材料。其中,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的情況與擬納入單位相同。
增加工業戰新企業標識的單位還需要提供加蓋企業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戰新產品彩色清晰照片及戰新產品信息表,戰新產品照片需附產品說明(包括但不限于戰新產品名稱、用途、技術標準及生產工藝等),同時提交電子表格版戰新產品信息表;刪除工業戰新企業標識的單位還需提供加蓋企業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企業說明及附表,說明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企業基本信息、刪除戰新標識原因(如因產品停產,則應包含停產產品信息及停產原因等),附表為當年已停產戰新產品目錄和現有工業產品目錄等。
建筑業資質等級發生變更的調查單位還需提供變更后帶有“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字樣和住建部門公章頁面的資質證書復印件。
(三)退出的調查單位。
需提供《一套表調查單位年/月度退出申報表》。因非法人單位申報退出的單位,還需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免于提供證書的要求與擬納入單位相同。
申報“其他原因需退出單位”類型,必須在備注欄中注明退出原因;因不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制度申報退出的單位,申報“其他原因需退出單位”類型,還需提供在稅務部門備案的財務會計制度報告書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執行會計準則制度情況說明。
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調查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等。
四、淮南田家庵“四上”企業注意事項
(一)擬納入規模以上工業法人單位,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法人單位,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規模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必須是企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是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律師事務所等單位。
(二)經審核通過的注銷或吊銷、停業(歇業)退出單位,國家統計局將在調查單位基本情況表(201-1表)中分別設置摘抄標識,由程序自動摘抄有關后續表當期累計數和上年同期數,摘抄期滿后退出一套表調查單位庫,單位無需重新申報。其中,工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服務業單位在次年年報時停止摘抄數據并退庫,建筑業、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其他有5000萬元及以上在建項目法人單位在次年2月定報時停止摘抄數據并退庫。如停業(歇業)退出單位在退出一套表調查單位庫前恢復正常運營,需按要求重新申報。經審核通過的注銷或吊銷退出單位不再屬于一套表調查單位,停業(歇業)退出單位摘抄期滿后不再屬于一套表調查單位。
(三)審核登記表中的從業人員期末人數、營業收入、資產總計指標用于計算新納入單位的初始單位規模,按入庫時單位實際情況填寫。
(四)經審核通過的刪除工業戰新企業標識的單位,如上年戰新年報表中本期數不為“0”的,國家統計局將設置摘抄標識,由程序自動摘抄上年同期數,至次年年報時摘抄期滿后徹底退出戰新企業名錄庫,單位無需重新申報刪除工業戰新企業標識。
(五)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個體經營戶審核確認工作時間及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五、淮南田家庵“四上”企業工作要求
(一)各級統計機構要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計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決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嚴格按照審核要求和相關保密規定組織開展調查單位審核確認工作,嚴把審核入退庫關,既要防止不達規單位入庫,或未按要求退庫,也要防止達規單位未按要求及時入庫,確保調查單位審核質量。
(二)區統計局名錄庫專業負責審核單位界定是否準確、證照類申報材料是否齊全、名錄基礎信息是否準確、是否有重復申報等內容,牽頭解決轄區內跨地區、跨專業的單位重復和其他爭議問題。并負責將納入、變更和退出的調查單位審核結果以及簽字蓋章后的年度、月度增減變動匯總表上報市統計局普查中心。工業、建筑業、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固定資產投資、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服務業等相關專業負責審核申報的專業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當年新開業(投產)、是否達到規模(限額、資質)標準、行業代碼和主要業務活動是否準確及新納入單位規模劃型相關指標是否準確等內容。
(三)各級統計人員要加強業務學習,尤其要加強對基層統計人員和新上崗人員的培訓,重點針對調查單位的認定標準、審核要求和審核管理系統實操技巧等工作內容進行學習,區統計局定期組織全區統計系統人員開展培訓,確保調查單位審核確認工作各項要求得到貫徹落實,要加強依法統計依法納統宣傳,切實做好統計便企服務,引導一套表調查單位積極配合統計工作。
(四)各鄉鎮、街道、園區要充分利用“清樓掃街”準規模 單位(項目)摸排工作機制和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成果,發動社區(村)及網格員共同開展 “準規?!逼髽I摸排和監測工作,確保各類準規模單位及時納統,做到應統盡統。區統計局探索利用部門共享信息、公共網絡平臺信息和大數據等可用信息,核查擬入庫單位和在庫單位的真實性和信息的準確性;定期組織開展審核質量核查,對核查發現的虛假單位、虛報規模等問題,及時反饋執法監督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并作為相關專業數據評估的參考因素。
淮南田家庵“四上”企業分專業申報材料一覽表
一、工業
(一)新開業(投產)單位、“規下升規上”單位、專業變更需納入單位、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截至申報期最近1個月加蓋單位公章的《利潤表》;
3.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下載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并加蓋單位公章,或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整屏截圖(帶查詢頁面的完整表);
4.加蓋稅務單位公章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
5.企業生產經營場地入口的實地彩色清晰照片(需有企業名稱的掛牌),生產加工現場的設備彩色清晰照片(需能直觀、準確判斷企業主營業務活動的主要生產設備照片);
6. 企業和縣區統計機構簽字蓋章的《申請入規單位現場核實情況登記表》(區統計局進行現場核查時填寫);
7.《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納統統計數據真實性承諾書》;
8.新開業(投產)單位還需提供發展改革委(經信委或工信委)對建設項目的批復(或備案)文件復印件、項目備案網站查詢頁面截圖;
9.“規下升規上”企業還需提供同期分月產值、收入數據。
10.新建投產工業企業申報書(僅新投產企業需要),蓋公司公章簽法人字。
11.試生產以來的統計臺賬Excel版本電子表格及蓋公章法人簽字紙質版本。
統計臺賬具體包括:(1)工業簡明臺賬;(2)工業產銷總值計算表;(3)工業產品生產(或入庫)明細表;(4)工業產品銷售(或出庫)明細表。
12.新申報的工業單位若為戰新企業,還需提供加蓋企業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戰新產品彩色清晰照片及戰新產品信息表,戰新產品照片需附產品說明(包括但不限于戰新產品名稱、用途、技術標準及生產工藝等),同時提交電子表格版戰新產品信息表;
13.新申報的工業單位若為戰新企業,還需提供加蓋企業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戰新產品彩色清晰照片及戰新產品信息表,戰新產品照片需附產品說明(包括但不限于戰新產品名稱、用途、技術標準及生產工藝等),同時提交電子表格版戰新產品信息表;
14.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
15.汽車整車制造業產業活動單位視同法人單位統計的,還需提供產業活動單位信息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已告知上級法人單位獨立納統事項的承諾說明(含上級法人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企業名稱等信息),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轄區變更(跨省)需納入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提供證明單位所在地發生跨省變更的材料。
(三)停業(歇業)恢復運營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規模以上工業單位納統統計數據真實性承諾書;
3.提供加蓋單位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復產證明材料。
(四)變更主要信息的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其他證明單位發生相應變更的材料。增加工業戰新企業標識的單位,需提供加蓋企業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戰新產品彩色清晰照片和戰新產品信息表,戰新產品照片需附產品說明(包括但不限于戰新產品名稱、用途、技術標準及生產工藝等);刪除工業戰新企業標識的單位,應確認上一年度該單位戰新產值報表本期數均為0,并需提供加蓋企業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企業說明及附表,說明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企業基本信息、刪除戰新標識原因(如因產品停產,則應包含停產產品信息及停產原因等),附表為當年已停產戰新產品目錄和現有工業產品目錄等。
(五)退出的單位。
1.因非法人單位申報退出的單位,還需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申報“其他原因需退出單位”類型的單位,必須在備注欄中注明退出原因;其中,因不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制度申報退出的單位,還需提供在稅務部門備案的財務會計制度報告書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執行會計準則制度情況說明;
3.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調查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
二、建筑業
(一)新開業(投產)單位、專業變更需納入單位、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聯網直報單位統計信用承諾書;
3.帶有“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字樣和住建部門公章頁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4. 正在施工的建筑業生產合同(需要提供建筑業企業自身與相關單位簽訂的建筑業合同,合同的乙方和公章必須與建筑業企業工商營業執照一致,也可提供中標通知書等佐證材料);
5. 相關財務報表;需要企業提供截止申報期的上個月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利潤表),新開業企業需要提供截至申報期的上季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利潤表)。
6. 其他材料;納稅申報平臺中的納稅申報表截圖或者納稅申報表;當年建筑行業相關發票;
7. 正在施工項目施工現場有建筑公司名字的門樓照片、現場施工照片。
(二)轄區變更(跨?。┬杓{入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聯網直報單位統計信用承諾書;
3.證明單位所在地發生跨省變更的材料。
(三)停業(歇業)恢復運營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聯網直報單位統計信用承諾書;
3.加蓋單位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復產證明材料。
(四)變更主要信息的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建筑業資質等級發生變更的單位還需提供變更后帶有“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字樣和住建部門公章頁面的資質證書復印件。
(五)退出的單位。
1.因非法人單位申報退出的單位,還需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申報“其他原因需退出單位”類型的單位,必須在備注欄中注明退出原因;其中,因不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制度申報退出的單位,還需提供在稅務部門備案的財務會計制度報告書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執行會計準則制度情況說明;
3.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調查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等。
三、批發和零售業
(一)新開業(投產)單位、“規下升規上”單位、專業變更需納入單位、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
批發和零售業法人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聯網直報單位統計信用承諾書;
3.截至申報期最近1個月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利潤表》復印件(若無月度表,則提供最近1個季度的報表復印件);
4. 企業門頭的實地彩色清晰照片(名稱需與營業執照上企業名稱一致),反映企業經營活動的實地彩色清晰照片(批發業提供倉庫照片,零售業提供零售場景圖片);
5.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下載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并加蓋稅務及單位公章,或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整屏截圖(帶查詢頁面的完整表)并加蓋稅務及單位公章;
因未繳納增值稅而缺少《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或《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無法反映實際經營情況的企業,需提供補充材料:
(1)網上銷售企業(行業代碼5193或5292)。
①所有以本法人名義開設網上商店的電子商務平臺名稱、店鋪名稱及對應的網址列表,所有網上商店的后臺賣家信息截圖(必須清晰顯示店鋪名稱和法人單位名稱),所有材料均需加蓋法人單位公章。
②截至申報期加蓋企業公章的電子商務平臺后臺真實交易記錄月度數據整屏截圖(截圖需包含法人單位名稱或網店名稱;若企業確實無法提供月度數據,可提供累計數據)。后臺真實交易是指單位實際成交金額,即扣除退款金額和刷單數據金額后的實際收款金額。
③與后臺截圖數據匹配的加蓋企業公章的數據表格,表格主要內容為包含截至申報期的每月銷售金額、退款金額、刷單金額。若企業有多家網店,需分別列示各個店鋪的數據及匯總數據
(2)其他企業。
①加蓋企業公章的業務管理系統說明,需具體列示企業所有業務管理系統的名稱及對應的業務活動,并說明這些業務系統數據是否涵蓋企業全部交易數據、是否包含本企業以外的其他法人企業的交易數據等內容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②截至申報期加蓋企業公章的業務管理系統實際累計交易數據整屏截圖(包含法人單位名稱),若企業有多個業務管理系統,需分別提供。企業業務管理系統若包含其他法人單位的交易數據,應進行剔除,僅提供本法人單位的交易數據。
③若企業只能提供分月度(季度)交易數據截圖,需同時提供月度(季度)數據匯總表格,列明截至申報期每月(季)的銷售金額、退貨金額、優惠金額及實際交易額。若企業有多個業務管理系統或多家產業活動單位,需分別列示各個業務管理系統或產業活動單位的數據及匯總數據(格式參考網上銷售企業)。
5.如果是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事業單位等,還需提供在稅務部門備案的財務會計制度報告書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執行會計準則制度情況說明;
6.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
非批發和零售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產業活動單位需提供: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最近連續3個月的《批發和零售業產業活動單位(個體經營戶)商品銷售和庫存》(E204-3表)。
(二)轄區變更(跨?。┬杓{入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證明單位所在地發生跨省變更的材料。
(三)停業(歇業)恢復運營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加蓋單位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復產證明材料。
(四)變更主要信息的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五)退出的單位。
1.因非法人單位申報退出的單位,還需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申報“其他原因需退出單位”類型的單位,必須在備注欄中注明退出原因;其中,因不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制度申報退出的單位,還需提供在稅務部門備案的財務會計制度報告書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執行會計準則制度情況說明;
3.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調查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等。
四、住宿和餐飲業
(一)新開業(投產)單位、“規下升規上”單位、專業變更需納入單位、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
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聯網直報單位統計信用承諾書;
3.截至申報期最近1個月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利潤表》復印件(若無月度表,則提供最近1個季度的報表復印件);
4. 企業門頭的實地彩色清晰照片(名稱需與營業執照上企業名稱一致),反映企業經營活動的實地彩色清晰照片(住宿業提供客房照片,餐飲業提供餐桌圖片);
5.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下載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并加蓋單位公章,或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整屏截圖(帶查詢頁面的完整表)并加蓋單位公章;
因未繳納增值稅而缺少《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或《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無法反映實際經營情況的企業,需提供補充材料:
①加蓋企業公章的業務管理系統說明,需具體列示企業所有業務管理系統的名稱及對應的業務活動,并說明這些業務系統數據是否涵蓋企業全部交易數據、是否包含本企業以外的其他法人企業的交易數據等內容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②截至申報期加蓋企業公章的業務管理系統實際累計交易數據整屏截圖(包含法人單位名稱),若企業有多個業務管理系統,需分別提供。企業業務管理系統若包含其他法人單位的交易數據,應進行剔除,僅提供本法人單位的交易數據。
③若企業只能提供分月度(季度)交易數據截圖,需同時提供月度(季度)數據匯總表格,列明截至申報期每月(季)的銷售金額、退貨金額、優惠金額及實際交易額。若企業有多個業務管理系統或多家產業活動單位,需分別列示各個業務管理系統或產業活動單位的數據及匯總數據(格式參考網上銷售企業)。
7.非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產業活動單位還需提供最近連續3個月的《住宿和餐飲業產業活動單位(個體經營戶)商品銷售和庫存》(S204-3表);
8.如果是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事業單位等,還需提供在稅務部門備案的財務會計制度報告書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執行會計準則制度情況說明。
9.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
非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產業活動單位需提供: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聯網直報單位統計信用承諾書;
3.最近連續3個月的《住宿和餐飲業產業活動單位(個體經營戶)商品銷售和庫存》(S204-3表)。
(二)轄區變更(跨?。┬杓{入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聯網直報單位統計信用承諾書;
3.證明單位所在地發生跨省變更的材料。
(三)停業(歇業)恢復運營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聯網直報單位統計信用承諾書;
3.加蓋單位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復產證明材料。
(四)變更主要信息的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五)退出的單位。
1.因非法人單位申報退出的單位,還需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申報“其他原因需退出單位”類型的單位,必須在備注欄中注明退出原因;其中,因不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制度申報退出的單位,還需提供在稅務部門備案的財務會計制度報告書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執行會計準則制度情況說明;
3.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調查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等。
五、房地產開發經營業
(一)新開業(投產)單位、專業變更需納入單位、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聯網直報單位統計信用承諾書;
3.具有房地產開發經營業資質的房地產開發經營業法人單位還需提供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4.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
(二)轄區變更(跨?。┬杓{入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聯網直報單位統計信用承諾書;
3.證明單位所在地發生跨省變更的材料。
(三)停業(歇業)恢復運營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聯網直報單位統計信用承諾書;
3.加蓋單位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復產證明材料。
(四)變更主要信息的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五)退出的單位。
1.因非法人單位申報退出的單位,還需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申報“其他原因需退出單位”類型的單位,必須在備注欄中注明退出原因;其中,因不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制度申報退出的單位,還需提供在稅務部門備案的財務會計制度報告書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執行會計準則制度情況說明;
3.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調查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等。
六、服務業
(一)新開業(投產)單位、“規下升規上”單位、專業變更需納入單位、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聯網直報單位統計信用承諾書;
3.截至申報期最近1個月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利潤表》復印件;
4.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下載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和稅務部門圓章,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整屏截圖(帶查詢頁面的完整表)并加蓋單位公章;
5.加蓋單位公章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小規模納稅人免此項),沒有《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的單位,需附證明材料;利潤表營業收入和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銷售額不一致需要提供說明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6.調查單位主要業務活動說明(按營業收入所占比重從大到小順序填寫),并加蓋企業公章;
7.營業執照成立日期早于上年第4季度的法人單位,還需提供上年第4季度或當年開始營業的相關證明材料;
8.如果是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律師事務所等,還需提供在稅務部門備案的財務會計制度報告書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執行會計準則制度情況說明。
9.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
(二)轄區變更(跨?。┬杓{入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聯網直報單位統計信用承諾書;
3.證明單位所在地發生跨省變更的材料。
(三)停業(歇業)恢復運營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聯網直報單位統計信用承諾書;
3.加蓋單位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復產證明材料。
(四)變更主要信息的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五)退出的單位。
1.因非法人單位申報退出的單位,還需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申報“其他原因需退出單位”類型的單位,必須在備注欄中注明退出原因;其中,因不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制度申報退出的單位,還需提供在稅務部門備案的財務會計制度報告書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執行會計準則制度情況說明;
3.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調查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等。
七、其他有5000萬元及以上在建項目的法人單位
(一)新開業(投產)單位、專業變更需納入單位、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聯網直報單位統計信用承諾書;
3.證明項目計劃總投資的材料(審批核準備案文件、或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購置合同);
4.證明項目開工的材料(施工合同和施工照片/購置證明材料和設備照片);
5.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產生的新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
(二)轄區變更(跨省)需納入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聯網直報單位統計信用承諾書;
3.證明單位所在地發生跨省變更的材料。
(三)停業(歇業)恢復運營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聯網直報單位統計信用承諾書;
3.加蓋單位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復產證明材料。
(四)變更主要信息的單位。
1.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五)退出的單位。
1.因非法人單位申報退出的單位,還需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已經共享“五證合一”相關部門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該信息驗證企業身份的地區,可免于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2.申報“其他原因需退出單位”類型的單位,必須在備注欄中注明退出原因;
3.因改制、重新注冊、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調查單位,還需提供證明單位變動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新單位與原單位的對應關系,原單位同期數如何處理的相關說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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