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智匯崇州!崇州市企業“科技副總”選聘申報補貼條件和流程材料管理辦法解讀!對“科技副總”年度考核為優秀和合格的,按企業年度實際支付“科技副總”薪酬的70%和50%,且不超過10萬元/人標準,給予企業聘任“科技副總”薪酬補助,補助期限最長3年;面向全國高校院所柔性引進高端科技人才。該辦法通過“企業點單、政府搭橋”模式,精準匹配企業技術需求與專家資源,推動人才鏈與產業鏈深度對接。明確科技副總在技術攻關、成果轉化、人才培養等方面的核心作用,強化其在企業創新中的顧問角色。鼓勵共建產學研平臺,支持聯合申報重點項目,促進高??蒲谐晒焖俾涞仄髽I生產一線。建立動態評估機制,對表現突出的企業與人才給予額外獎勵,激發持續創新動力。需要具體咨詢了解的可以聯系小編為您解答輔導!
免費指導熱線:19855109130(可加v),選擇全面可靠的一站式體系保障。
解鎖千萬政策紅利,專注于項目申報行業13年,沉淀了精準的政策資源、優質的企業資源、成功的項目資源,形成了獨具特色的實戰方法論與成熟的服務成功案例體系。除了全力打造自身專業項目團隊外,相較同行業最大的優勢,在于我們有各個流程階段的人員,分工明細,細致化;各環節均由專人深度把控。想要咨詢各省市任何項目申報的都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你做免費項目規劃。(勿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成都市“立園滿園”工作部署要求,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有序引導高校院所科技人才服務我市科技型企業,推動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深度融合,加速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等10部門關于印發〈支持縣市新城引育留用人才十條政策〉的通知》(成組發〔2025〕5號)精神,面向全國高校院所柔性引進高端科技人才,鼓勵支持高校院所專家教授到我市企業兼任“科技副總”,為企業科技創新、技術革新、轉型升級注入“智動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企業“科技副總”,是指我市為促進產學研合作,通過柔性引進方式,引導全國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我市企業兼任技術職務,幫助企業開展科技發展規劃制定、技術難題研究攻關、科技成果轉化、科技人才引育的等工作的專業型人士。
第二章 選聘條件
第三條 “科技副總”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擁護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
(二)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原則上應有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以上專業職稱,有2年以上科研工作經歷;
(三)身體健康,能夠保證履行顧問職責所需的時間和精力(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企業有意向人選并與其協商一致的,可以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四)擁有科研成果,了解我市產業發展情況,能夠發揮自身專業特長、自身團隊及所在單位的科研資源優勢,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
第四條 接收企業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應為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企業,成立時間在一年以上。鼓勵市級以上產業園區成立的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運營管理公司申報。
(二)無不良信用記錄,且科研誠信狀況良好。
(三)具有一定的研發創新基礎,上一年度研發經費投入不低于20萬元。
(四)不得為擬選聘的“科技副總”創辦或占有企業股份的企業;不得為擬選聘的“科技副總”派出單位創辦或占有企業股份的企業;
(五)能夠為企業“科技副總”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六)根據發展實際需求,各企業在本管理辦法施行有效期內每年可聘任1名“科技副總”。
第五條 “科技副總”派出單位應為國內設立、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院所機構,以及成都市級以上備案新型研發機構等事業單位。派出人員應為派出單位全職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章 選聘流程
第六條 “科技副總”選聘工作由市經科信局負責牽頭實施,主要包括以下選聘流程:
(一)需求征集。由市經科信局會同各產業園區定期面向科技型企業發布選聘“科技副總”需求征集公告,梳理形成“科技副總”選聘崗位清單,明確選聘人數、選聘條件、崗位職責、待遇保障等關鍵要素。
(二)崗位發布。市經科信局面向社會公開發布“科技副總”選聘崗位清單,聚焦契合崇州主導產業發展方向的高校院所做定向推薦。
(三)匹配對接。企業有意向人選并已與其達成一致的,可優先考慮并直接聘用;企業沒有意向人選或有意向人選但未達成一致的,由市經科信局會同各產業園區搭建“校企雙進”對接會,促成人才與企業合作意向;未達成意向的,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由市經科信局對初選結果進行審核、匯總并公示。
(四)簽訂協議。根據初選公示無異議結果,由市經科信局組織企業、人才(含派出單位)簽訂三方合作協議,明確職責與權益。
(五)上報備案。企業將簽訂的合作協議復印件、擬選聘的“科技副總”個人信息等材料提交至市委組織部(人才辦)、市經科信局備案。
(六)聘書發放。備案通過后,由市委組織部(人才辦)、市經科信局制作“科技副總”聘書,交由企業發放至擬聘任“科技副總”本人。
第四章 職責和待遇
第七條 企業“科技副總”以柔性(兼職)工作方式為主,根據具體服務內容靈活安排工作時間。
第八條 “科技副總”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幫助企業針對關鍵技術難題開展聯合研究攻關,協助企業突破核心工藝、新材料應用、智能化改造等技術瓶頸,提供技術診斷、標準制定、專利布局等服務。推動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促進科技成果在崇轉化。
(二)推動企業與派出單位共建企業技術中心、工程實驗室等創新平臺,聯合申報成都市級以上科技項目,推動校企共建產學研基地。
(三)積極組織本單位高校院所優秀學生到企業開展實習活動,結合企業實際,協助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開展技術培訓,提升企業研發團隊能力。
(四)掌握我市重點產業,特別是產業園區企業的產品開發和技術創新需求,鏈接協調多方優勢資源,幫助企業制定發展規劃,聯合開展技術攻關、產品研發、成果轉化、人才培養、技術培訓、項目申報等工作。
第九條 接收企業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確定選聘“科技副總”需求。
(二)承擔聘任“科技副總”主體責任,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合作內容、方式、任務、報酬、獎勵、科技成果轉化權益等事項,明確具體職責權利等內容。
(三)為“科技副總”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生活保障等,積極與其派出單位開展各種科技合作。
第十條 “科技副總”享受以下待遇:
(一)“科技副總”可按規定或協議在接收企業取得兼職報酬,不計入派出單位績效工資總量;
(二)“科技副總”派出期間,派出單位應當確認其工作業績,并將考核結果作為職稱評審、崗位競聘的重要依據,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支持;
(三)對企業選聘“科技副總”并備案的,按照服務成效給予企業經費支持(具體標準按本辦法規定執行);
(四)對科技創新能力強、科技成果轉化效率高、服務企業成效顯著的“科技副總”,在申報“科技副總”協同創新項目時,予以優先支持;優先推薦參與市級各類科技合作交流活動,優先對接產業資源。
第五章 管理和支持
第十一條 接收企業與聘任“科技副總”(含派出單位)依法簽訂1年以上正式協議(合同),首次簽訂協議(合同)時間在本辦法適用期間。
第十二條 對“科技副總”實行動態履職管理。由市經科信局負責組織“科技副總”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可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協助完成。具體按照在簽約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服務的時長、合作協議約定的理論或技術成果在簽約企業實際應用等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
第十三條 “科技副總”應深入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服務,可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方式,確保每年在企業的累計服務時間不少于30個自然日。服務時間由派駐企業記錄與認定,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鼓勵“科技副總”與企業建立常態化溝通機制,為企業創新發展提供持續支持。
第十四條 對“科技副總”年度考核為優秀和合格的,按企業年度實際支付“科技副總”薪酬的70%和50%,且不超過10萬元/人標準,給予企業聘任“科技副總”薪酬補助,補助期限最長3年;對“科技副總”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的,不納入獎勵對象范疇。上述所需獎補資金從我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
第十五條 “科技副總”派出期間,組織人事及工資關系保留在原單位,職務晉升、職稱評聘等按國家統一政策要求執行,同時派出專家所任職務不占用接收企業正式職數。
第十六條 “科技副總”聘期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未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科技副總”職責,作用發揮不明顯且無實際貢獻的;
(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到責任追究或有嚴重損害崇州市及企業利益、形象和聲譽行為的;
(三)本人提出要求解除聘任申請,經企業和聘任人員雙方協商一致的。
第十七條 接收企業與所聘“科技副總”須在合作協議中明確終止和解除聘用的條款。
第十八條 接收企業對申報事項及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騙取套取獎勵金的,追回已發放補助資金并納入失信“黑名單”,3年內不得申報與我市各類人才政策相關的資助補貼待遇。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市委組織部(人才辦)、市經科信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本政策所涉及獎勵、補貼等扶持與市內其他政策重復的,同類性質政策可依照“就高不就低”原則選擇申報,不可重復享受。在實施過程中,如遇上級和本市相關政策調整,本辦法將適時修訂。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26年1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關于以上政策講解,大家還有不懂的問題嗎?還有疑問嗎?有疑問可以免費咨詢。
找我們能為您做什么?(勿抄)
一、國家、省、市各類政府資助類項目申報;
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專利軟著知識產權申報;
三、國家、省、市各類企業榮譽資質申報;
四、國家、省、市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評價、工業設計中心、非遺、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綠色工廠、大數據企業、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各類標準、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學技術獎、規上、老字號、新產品等研發平臺創建輔導、申報:
五、資金申請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項目建議書、等各類報告編制;
六、科技成果轉化中介、公司注冊注銷、工商辦理、股權、科技項目投融資。
一個電話,幫您理清思路,匹配最佳項目,讓您輕松穩拿補貼政策資金與品牌榮譽提升!
專人在線指導,免費咨詢:19855109130,微信同號,獲取最新政策詳情,歡迎前來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