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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江蘇省13市(南京市、無錫市、徐州市、常州市、蘇州市、南通市、連云港市、淮安市、鹽城市、揚州市、鎮江市、泰州市、宿遷市)及各區縣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補貼政策匯總(部分政策2025年底時效,具體政策以最新政策文件為準、由于精力有限,下地市區縣配套補貼政策暫未整理,具體補貼標準可咨詢小編)!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指南!小編現將政策項目申報事宜總結如下,如有疑問可以免費咨詢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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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蘇省各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部分政策已時效,具體政策以最新政策文件為準)
(一)南京市
1.南京市
①對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②對有效期滿當年仍獲得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按項目化方式支持10萬元;③完善企業培育機制,提升企業的成長性和推動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實施具有“四科”特征明顯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筑基”工程和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強基”工程,面向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設立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計劃,通過項目立項,支持企業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動企業技術迭代升級,單個項目支持經費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企業自籌經費應占項目總經費的50%以上;④對異地遷入我市的高企,待高企在江蘇省重新認定通過后,按上述首次認定獎勵標準給予獎勵。⑤建立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優先支持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軟件和信息、智能電網等領域的企業入庫。
2.秦淮區
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獎勵,首次達到規模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追加5萬元獎勵。高新技術企業重新認定通過的,給予5萬元獎勵。
3.建鄴區
暫未收錄相關最新政策。
4.浦口區
對在園區依法參加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并成功認定的企業,園區將給予相關獎勵政策:與園區自持載體、外租載體、國資委托管理的載體直接簽訂租賃協議的企業中,對園區新申報或復審成功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6個月房屋租金獎勵,企業獎勵面積不超過200平方米;對自江北新區外遷入,并于當年新申報成功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2個月房屋租金獎勵,企業獎勵面積不超過200平方米,其余申報企業可選擇園區公寓、酒店任意一項獎勵政策。
5.棲霞區
對當年進入區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且提交的高新技術企業材料獲得市局受理的企業,給予 5萬元獎勵;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給予 20 萬元獎勵;對有效期滿后,繼續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且推薦至省廳的企業,給予1萬元獎勵,重新獲得認定的再給予 10 萬元獎勵。對省外遷入我區的高新技術企業,待高新技術企業在江蘇省重新認定通過后,按首次認定獎勵標準給予獎勵。
6.雨花臺區
對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系統提交申請且被受理的企業,給予5萬元申報獎勵。對通過認定的企業,在申報獎勵的基礎上補足市認定獎勵資金差額部分。對不連續復審認定成功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連續復審獲得認定的高企標準給予獎勵。
7.江寧區
暫未收錄相關政策。
(八)高淳區
支持企業參加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對獲市主管部門會審推薦的企業,給予2萬元申報獎勵;首次獲高企(含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的最高給予30萬元獎勵、復審企業最高15萬元獎勵。
(二)無錫市
1.各市(縣)區對新招引落地且首次通過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的企業給予1萬元獎勵。各市(縣)區對無錫市域外整體遷移至無錫市行政區域內且完成相關變更手續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分年度給予總額不低于20萬元獎勵。
2.對有效申報的企業,市級給予最高1萬元、區級給予2萬元資金補助;對首次通過認定的企業,市級給予最高10萬元、區級給予20萬元認定獎勵;對重新申報獲認定的企業,市級給予最高3萬元、區級給予7萬元認定獎勵。
(三)徐州市
新政策暫未發布。
(四)常州市
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最高支持20萬元;再次認定的,最高支持10萬元。
(五)蘇州市
1.蘇州市
對獲得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對獲評的蘇州市瞪羚企業,給予每年最高100萬元科技貸款貼息補助。對獲評的蘇州市獨角獸培育企業,給予每年最高200萬元支持,最多支持五年,累計不超過1000萬元。
2.昆山市
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獎勵。對完成當年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并申報高企的企業給予最高2萬元獎勵,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12萬元獎勵,對有效期滿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
(六)南通市
對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七)連云港市
構建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對納入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以下簡稱入庫培育企業),首次達標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8萬元獎勵。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40萬元獎勵。對第二次及以上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15萬元獎勵。對市外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落戶我市的給予40萬元獎勵。支持其開展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業態創新。對通過年度評價且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3000元補助。
(八)淮安市
給予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10萬元補貼;對首次獲批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40萬元獎勵,重新獲批的給予20萬元獎勵;對外地遷入的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
(九)鹽城市
對高企培育企業首次達標申報的,每家給予最高10萬元“高企服務券”補助。對當年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家最高獎勵35萬元,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家最高獎勵20萬元。支持高新技術企業、重大科創平臺聯合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高校院所組建創新聯合體,獲省認定的獎勵100萬元,市“揭榜掛帥”項目對創新聯合體給予優先支持。新認定的省級農業科技型企業獎勵20萬元。
(十)揚州市
對經認定的種子期初創期優質企業、首次達標申報的高企培育企業、首次和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和首次評定的獨角獸、潛在獨角獸、瞪羚企業予以一次性獎勵,鼓勵各地對首次入庫備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予以支持。
(十一)鎮江市
入庫培育獎勵。對列入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轄區(含鎮江經開區、鎮江高新區)企業,市培育資金給予每家不超過 5 萬元培育補助;對列入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轄市企業,由各轄市安排培育資金給予支持。
培育認定獎勵。鼓勵企業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要求,加大研發投入、申報知識產權、擴大高品收入、健全研發管理,創造條件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對轄區(含鎮江經開區、鎮江高新區)有效申報的企業,市培育資金給予每家不超過 2 萬元資金補助,對轄市有效申報的企業,市培育資金給予每家不超過 1 萬元資金補助;對轄區(含鎮江經開區、鎮江高新區)上年度首次獲得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培育資金給予每家不超過 15 萬元認定獎勵;對轄市上年度首次獲得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培育資金給予每家不超過 10 萬元認定獎勵。對轄區(含鎮江經開區、鎮江高新區)上年度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培育資金給予每家不超過5萬元認定獎勵。
(十二)泰州市
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15萬元獎勵。
(十三)宿遷市
對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最高獎勵50萬元;對重新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最高獎勵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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