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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補貼資助、認定流程要求+高企維護集錦合集!江岸區、江漢區、硚口區、漢陽區、青山區、洪山區、東西湖區、蔡甸區、江夏區、黃陂區、新洲區、長江新區在內的都可以參考!為加速武漢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政府推出專項申報政策,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稅收減免、資金補貼等支持。該政策聚焦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智能制造等前沿領域,簡化申報流程,強化專家評審與動態管理。通過降低企業成本、激發創新活力,政策將助力武漢打造科技高地,推動經濟轉型升級。需要咨詢規劃高企的可以聯系小編為您解答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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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
高企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有12項,下面是這12項材料的詳細解析及注意事項: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解析:核心申報文件,需在線填報后打印,包含企業基本信息、研發項目、知識產權、財務數據等核心內容。注意事項:數據需與審計報告、知識產權等材料嚴格一致。突出核心技術、研發投入與成果轉化的邏輯性。填寫時避免錯填、漏填,需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2、注冊登記證件(復印件)解析:證明企業合法存續的資質文件(如營業執照)。注意事項:確保證件在有效期內,經營范圍需包含技術研發相關內容。復印件需清晰并加蓋公章,必要時提供工商變更文件。
3、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與科技人員名單解析:證明企業人員結構符合高企要求(科技人員占比≥10%)。注意事項:名單需包含姓名、崗位、學歷、入職時間、社保編號等。科技人員需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附勞動合同或社保繳納證明。總人數和科技人員數量需與個稅/社保系統數據一致。
4、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解析:用于證明研發費用占比達標(收入≤5千萬的企業占比≥5%)。注意事項:研發費用歸集需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費用需與研發項目對應,避免與非研發支出混淆。審計報告需包含完整的附注說明和事務所資質證明。
5、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解析:證明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比≥60%。注意事項:收入需與知識產權或核心技術直接相關。明確區分高品收入與其他收入,提供銷售合同、發票等佐證。
6、近三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解析:完整財務數據,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注意事項:需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若企業自行編制需法人簽字并蓋章。財務數據與研發費用、高品收入等專項報告需邏輯一致。
7、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解析:主表(A類)及附表,需稅務部門蓋章。注意事項:核對數據與財務報告的一致性(如收入、成本、利潤)。若存在稅收優惠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需附相關說明。
8. 知識產權證明材料解析: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證明。注意事項:需為申報前3年內獲得的知識產權,且與企業核心技術相關。發明專利可重復使用,其他知識產權僅限申報當年使用一次。轉讓的專利需提供變更手續合格通知書。
9、科研項目證明材料解析:研發活動的立項計劃、結題報告、階段性成果等。注意事項:項目需與《申請書》中填報的研發項目一一對應。提供立項決議、預算表、驗收文件等過程性材料。
10、 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解析:證明近3年內科技成果轉化數量(年均≥5項)。注意事項:轉化形式包括樣品、樣機、技術服務合同等。每項成果需提供合同、檢測報告、用戶反饋等鏈式證據。
11、高新技術產品(服務)證明材料解析:證明產品(服務)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注意事項:提供產品技術說明、檢測報告、銷售合同、用戶報告等。核心技術指標需與知識產權關聯,突出創新性。
12. 研究開發組織管理證明材料解析:證明企業具備規范的研發管理體系。注意事項:提供研發組織管理制度、研發投入核算制度、產學研合作協議等。需有實際執行記錄(如研發人員績效考核表、設備使用臺賬)。
武漢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補貼資助
武漢市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三年內給予 30 萬元獎勵,對重 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 10 萬元獎勵,市、區各承擔 50% 。 ( 責 任單位:市科技局,各區人民政府)
東湖高新區(2024年失效)
一、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對首次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或經認定的科技“小巨人”,給予每家2萬元獎勵,支持其建立研發機構,引進高端創新人才,開展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業態創新,推動其加快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支持企業加強知識產權創造,對企業獲得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分別按照5000元/件、1000元/件、500元/件和2000元/件的標準予以資助,對首次獲得專利授權企業的第一件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給予兩倍資助。
二、鼓勵科技型企業積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在市級財政獎勵20萬元基礎上,高新區對規模以上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規模以下企業分三年每年分別按10萬元、5萬元、5萬元的標準給予獎勵。對有效期滿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區各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
三、支持高新技術企業成長發展。在給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的基礎上,對高新技術企業首次實現“小進規”的給予10萬元獎勵,新晉為光谷瞪羚的給予10萬元獎勵,首次認定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給予50萬元獎勵,新晉為獨角獸的給予500萬元獎勵。
四、支持高新技術企業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對轉移轉化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按實際成交額對承接企業給予8%獎勵,每年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年技術合同認定金額達到100萬元、1000萬元、1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1萬元、3萬元、5萬元獎勵。
五、鼓勵武漢市以外的高新技術企業在高新區落地發展。對認定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高新區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獎勵50萬元基礎上,高新區對規模以上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規模以下企業分三年每年分別按20萬元、20萬元、10萬元給予獎勵。
六、支持雙創孵化載體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支持孵化器、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提升專業化服務能力,孵化培育一大批創新能力強、成長性好的高新技術企業源頭企業。高新區把培育高新技術企業數量作為雙創孵化載體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對雙創孵化載體內入駐企業被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每認定1家給予載體5000元獎勵。
七、規范高新技術企業中介機構服務行為。引導中介機構提高服務質量,規范其服務行為。中介機構應合理界定研發費用歸集范圍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并客觀公正地進行專項審計、鑒證及組織編寫申報材料,且對所承擔工作負有誠信及合規義務。高新區每年對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知識產權服務、專項審計、材料組織編寫等中介機構開展評比并通報表彰。對輔導通過20家(含)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的服務機構,根據認定通過率、服務企業質量等遴選不超過20家,給予每家5萬元獎勵。
八、健全高新技術企業服務機制。建立科創局、財政局、稅務局、發改局(統計局)、企服局、政務和大數據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及各園區等部門參與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服務中的重要事項。實現政策兌現常年受理,分期分批兌現獎勵資金,提高政策兌現效率。
九、實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常態化。全年受理企業申報材料,推行全流程網上辦理。推進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評審和上報備案線上服務,實現電子材料申報、審核和上報。各相關部門做好企業法人、稅收征管、安全生產、質量、環保、信用信息等認定工作所需數據信息共享,依托政務服務網,做到一窗受理、部門聯辦。
十、加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績效考核。將高新技術企業績效目標完成情況作為各園區年終考核評比的重要指標,各園區要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動員企業積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并提供相關服務。
本措施由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原有政策與本措施不一致的,按照本措施執行。同一企業因同樣或類似原因可同時享受高新區多項政策時,按從高不重復原則落實。實施過程中與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沖突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為準。
武昌區
對新獲批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 20 萬元區級配套資金支持;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獎勵 20 萬元;對新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高新技術產品登記備案企業、國家級知識產權貫標達標企業獎勵 10 萬元。對重新認定獲批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 5 萬元區級資金支持。
對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備案企業、技術先進性服務企業、中小微工業企業等,滿足相關條件后,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當期基準貸款利率的 50% 給予貸款貼息、擔保費補貼及融資租賃補貼,單個企業每年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 30 萬元。
新城區
對新城區首次獲得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3年內給予3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上述獎勵資金市、區財政各承擔50%。(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各新城區人民政府)
江岸區
鼓勵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三年內給予3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按照市級現行政策,我區承擔50%。(責任單位: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青山區
一、吸引高新技術企業落戶青山區。對有效期內整體落戶青山區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武漢市以外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獎勵50萬元基礎上,青山區對規模以上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規模以下企業分三年每年分別按20萬元、20萬元、10萬元給予獎勵。
二、鼓勵科技型企業積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在市級財政獎勵20萬元基礎上,青山區對規模以上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規模以下企業分三年每年分別按10萬元、5萬元、5萬元給予獎勵。對有效期滿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對認定為科技小巨人企業的,一次性給予2萬元補貼。
三、支持孵化平臺集聚高新技術企業。對入駐我區孵化器、眾創空間的規(限)上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30元/平方米·月的房租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單個企業面積不超過1000平方米,年度補助資金不超過其年度區級財政貢獻。
四、支持中介機構培育輔導高新技術企業。對在本區備案的服務機構,輔導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6000元/家獎勵,單個機構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五、促進研發平臺建設。對企業牽頭組建國家實驗室、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的,一次性補助建設經費250萬元;牽頭組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的,一次性補助建設經費125萬元。對經市科協新考核認定的企業院士工作站,一次性給予30萬元補貼;對考核優秀的市級以上研發平臺,一次性給予10萬元補貼。
六、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區內高新技術企業、國家創新型(試點)企業、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等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企業,其研發投入持續增長并按要求填報統計直報平臺研發活動統計報表,經稅務部門認定年度研發投入達150萬元以上的,且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4%以上的,按照不超過研發投入5%的比例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七、支持高新技術企業貸款。對主營業務收入增幅超過10%(含)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其年度貸款同期基準利率的30%進行貼息,單個企業最高補貼50萬元,且不超過企業區級財政貢獻部分
新洲區
七、《意見》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哪些獎勵政策?
對新認定并獲市科技局備案的科技型“小巨人”企業,區財政一次性給予5萬元的獎勵;對新獲批的高新技術企業,由區財政給予20萬元獎勵;對通過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由區級財政給予5萬元獎勵;對新申報未通過認定的企業,由區財政給予1萬元補貼(同一企業二年內補貼一次),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到我區行政區域且在我區納稅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區財政按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
八、如何支持落戶我區高新技術企業?
對新引進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建設用地上優先供應,對符合我區產業發展需求且用地集約度高的高新技術企業工業項目,在進行土地出讓評價時可按相對應標準的70%確定土地出讓起價。各類科技項目以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含培育對象,下同)為主,技改項目扶持向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傾斜,農業、現代服務業項目優先扶持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企業。
東西湖區、臨空港經濟技術開發區
第一條至第五條是培育高新技術產業。第一條是對新認定、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的獎勵。
第二條對新獲批的小巨人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
第三條是對外地遷入我區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按企業規模大小采取一次性或分3年兌現。
第四條是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做大做強,對營業收入首次達到規模以上、1億元、5億元的高新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五條是支持科技服務機構發展,對科技服務機構輔導我區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獲批為市級以上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的給予一定得獎勵。
經濟技術開發區
1.對2020年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配套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2.對2021年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獎勵的基礎上,每家獎勵30萬元。根據2022年4月29日《市科技局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政策落實工作的通知》文件,區級分三年撥付配套獎勵資金,其中:2022年撥付15萬元,2023年、2024年分別各撥付7.5萬元。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獎勵的基礎上,每家一次性獎勵10萬元。
3.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武漢經開區,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武漢市外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獎勵50萬元的基礎上,武漢經開區對規模以上的企業一次性給予60萬元獎勵,對規模以下的企業分兩年按每年30萬元給予獎勵。
武漢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流程要求+高企維護
一組織與實施
武漢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執行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執委會”)由市科創局、市財政局和市稅務局有關負責人組成受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委員會委托,統籌全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相關組織協調工作。
市執委會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認定辦”),由市科創局、市財政局和市稅務局相關處室(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市認定辦設在市科創局,日常工作由武漢市企業科技創新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企業中心”)承擔。企業中心按照當年省認定辦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要求,組織開展全市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服務及認定后的異議處理等日常工作。
各區(含開發區、功能區,下同)科創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高新技術企業的培育、認定申報組織、日常管理和跟蹤服務等工作。
二認定申報
每年申報起始和截止時間以省認定辦印發的年度認定工作通知為準。
按照省認定辦年度認定工作通知要求,企業全程網上申報,申報時無需提交紙質材料。企業按要求在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服務網(https://kjt.hubei.gov.cn/gqrd/,以下簡稱“認定系統”)在線提交申報材料。涉密企業須將申報材料中的涉密部分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三認定服務
(一)形式審查
分層分類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材料的形式審查工作。企業中心負責規模以上企業的形式審查工作,各區科創管理部門負責規模以下企業的形式審查工作。
形式審查應突出服務屬性,按照省認定辦有關形式審查工作要求,在認定系統中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規范性進行審查,并填寫《形式審查情況表》(樣表見附件 )。對申報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一次性告知企業需補正的全部內容。申報企業根據形式審查補正意見完善申報材料并再次提交
市認定辦匯總全市形式審查結果報省認定辦。
(二)認定審查
省認定辦組織開展專家評審和綜合審查工作,確定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報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證書發放
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由省認定辦統一印制。市認定辦從省認定辦領取全市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后,發放到各區科創管理部門。各區科創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發放。
(四)申報材料存檔
企業領取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時,應向所在區科創管理部門提交1份紙質申報材料。紙質申報材料須是通過認定系統打印帶有水印的版本并簽字蓋章。
各區科創管理部門負責紙質申報材料的存檔,核對紙質材料和電子文本的一致性,存檔期限為5年。
四日常管理和跟蹤服務
各區科創管理部門應加強對轄區內高新技術企業的日常管理,對發現不符合認定標準的,在申報認定過程中嚴重弄虛作假,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有嚴重環境違法等行為的,應及時報告市認定辦,由市認定辦組織專家核查并提請省認定辦復核。復核確認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的,由省認定辦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通知稅務機關追繳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市、區科創管理部門視具體情形分別給予停止撥付獎補資金、追回已撥獎補資金、列入科研失信記錄等處理。
各區科創管理部門應加強對轄區內高新技術企業的跟蹤服務,了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關注企業是否持續開展研發創新活動,宣傳科技企業培育政策,收集企業創新發展過程中的問題和需求。對當年擬兌付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資金的企業,各區應在獎補資金兌現前及時開展跟蹤服務,了解企業的存續經營狀態。
市、區科創管理部門應加強引導,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代理機構依法、合規、誠信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服務。
五異議處理
對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異議的單位或個人,應以書面形式客觀真實反映情況并提供有效線索,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應署真實姓名并提供有效聯系方式。市認定辦將異議處理結果回告提出異議的單位或者個人。
六有關要求
(一)企業是申報主體,應嚴格對照認定條件,實事求是編寫申報材料,對信息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負責。
鼓勵企業自主申報。企業獲得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財政獎補資金,應當用于科研活動、科技成果轉化和科技產業發展等科技創新活動。對于委托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代理機構編寫申報材料的,不得將獲得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財政獎補資金用于支付申報代理機構的服務費用。
對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申報企業,由省認定辦按照相關規定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涉及騙取財政資金和稅收優惠的,由相關部門按規定處理。
(二)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工作的有關單位、專家、工作人員,應當遵守以下工作要求:1.主動申明并回避與其有利益關系的企業。2.不得披露、使用申報企業的技術經濟信息和商業秘密不得復制保留或向他人擴散申報材料。不得違規泄漏認定’結果。3.不得利用其特殊身份和影響,采取非正常手段為申報企業認定提供便利;不得利用其特殊身份和影響從事非正常商業推廣4.不得收受申報企業給予的好處和利益。5.其他關于科研誠信有關工作要求。
(三)中介機構應符合國家《工作指引》中的條件,委派具備資格的相關人員,客觀公正地對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進行專項審計或鑒證,出具專項報告。
(四)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代理機構、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等其它各類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服務機構和人員對所承擔的有關工作負有誠信、合規、保密義務。
對違反上述第(二)(三)(四)條工作要求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管理辦法》、國家《工作指引》和《武漢市科技計劃項目科研誠信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予以相應處理;涉及違法違紀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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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家、省、市各類政府資助類項目申報;
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專利軟著知識產權申報;
三、國家、省、市各類企業榮譽資質申報;
四、國家、省、市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評價、工業設計中心、非遺、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綠色工廠、大數據企業、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各類標準、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學技術獎、規上、老字號、新產品等研發平臺創建輔導、申報:
五、資金申請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項目建議書、等各類報告編制;
六、科技成果轉化中介、公司注冊注銷、工商辦理、股權、科技項目投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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