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同步進行!鄂州市創新型中小企業第八批培育和第二批復核時間流程和申報條件材料要求細則整理,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于2026年1月15日至2月6日通過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線上申報或復核。抓住政策紅利,提升企業競爭力,邁向高質量發展。梁子湖區、華容區、鄂城區各地需要咨詢了解創小的可以聯系小編為您解答輔導!
免費指導熱線:19855109130(可加v),選擇全面可靠的一站式體系保障。
解鎖千萬政策紅利,專注于項目申報行業13年,沉淀了精準的政策資源、優質的企業資源、成功的項目資源,形成了獨具特色的實戰方法論與成熟的服務成功案例體系。除了全力打造自身專業項目團隊外,相較同行業最大的優勢,在于我們有各個流程階段的人員,分工明細,細致化;各環節均由專人深度把控。想要咨詢各省市任何項目申報的都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你做免費項目規劃。(勿抄)
一、鄂州市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和推薦要求
創新型中小企業應符合《實施細則》中“湖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要求。按標準評價得分達到60分以上(其中創新能力指標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長性指標及專業化指標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一)近三年內獲得過國家級、省級科技獎勵。
(二)獲得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等榮譽(均為有效期內)。
(三)擁有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
(四)近三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500萬元以上。
二、鄂州市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方法及審核流程
(一)申報方法。第八批申報企業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以下簡稱培育平臺)“創新型中小企業”欄目選擇“申報”,根據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條件及佐證材料等相關要求(見附件1),完整填寫《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并按要求上傳佐證材料。第二批復核企業(名單見附件2)登錄培育平臺,在“創新型中小企業”欄目選擇“復核”,填報相關企業信息及對應材料,按要求開展復核自評。按照《細則》規定,創新型中小企業有效期為三年,到期后由企業重新登錄培育平臺進行自評,通過公告后有效期延長三年。
(二)審核流程。本次申報自通知下發之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截止。各區(葛店經開區、臨空經濟區)經信部門按照評價標準,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實地抽查,提出推薦意見,填寫本轄區《創新型中小企業備案名單推薦表》(見附件3),于3月17日前將推薦意見及推薦匯總表報至市經信局,市經信局進行復核、公示后,報省經信廳備案,由省經信廳統一公告。
三、鄂州市創新型中小企業其他事項
(一)申請創新型中小企業不收取任何費用,所有審核工作將嚴格按照《實施細則》中有關規定執行,堅持公平公正。企業只需如實填報并提供相關資料即可。
(二)創新型中小企業有關認定標準以《實施細則》為準,相關概念需按《實施細則》中“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嚴格把握。
(三)有效期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應在每年4月30日前通過培育平臺更新企業信息。未及時更新企業信息的,取消復核資格。
(四)創新型中小企業、湖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工信部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構成優質中小企業梯次培育體系。企業擬申報湖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工信部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必須先申報成為創新型中小企業。
四、鄂州市創新型中小企業培育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各區(葛店經開區、臨空經濟區)經信部門要高度重視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強化組織領導,深入摸排轄區內的中小企業,做好政策宣傳和標準解讀,會同科技、發改、知識產權等部門廣泛發動本區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知識產權示范企業,以及近三年獲得過省級以上科技獎勵、擁有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等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應報盡報”,不斷壯大充實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基礎。
(二)加強工作統籌。各區(葛店經開區、臨空經濟區)經信部門要統籌企業進規入庫、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建設等工作與創新型中小企業培育工作,一體推進創新型中小企業培育,引導中小企業專精特新高質量發展。
(三)加強精準服務。各區(葛店經開區、臨空經濟區)經信部門要圍繞本轄區中小企業發展特征,對標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要求,集聚資源服務支持優質中小企業梯次發展,不斷促進中小企業提升創新能力和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水平,加快構建完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體系。
鄂州市創新型中小企業認定條件及佐證材料要求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企業應在襄陽市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湖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的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見附件3)。
有效期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無需申報。擬申報專精特新“小巨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的,須先申報創新型中小企業。
二、佐證材料要求
申報和復核創新型中小企業應在培育平臺按順序上傳以下材料:
(一)滿足《細則》“湖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所規定四項直通條件之一的,需上傳以下佐證材料:
1.《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掃描件(在培育平臺填寫后下載打印,相關數據須與培育平臺申報系統保持一致,在“真實性聲明”處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在自評表封面和“真實性聲明”處加蓋公章);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2025年12月份的企業社會保險參保證明(需體現社保繳費人數;如企業以合并報表數據申報,則需提供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2025年12月份的企業社保繳費人數證明);
4.2023年以來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證明材料(在信用中國下載公共信用信息報告);
5.企業主營業務及主導產品情況說明(500字以內);
6.直通條件佐證:至少提供以下四項證明材料之一:
(1)2023年以來獲得國家級或省級科技獎勵證書復印件(國家級科技獎勵包括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防科技獎;省級科技獎勵包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學技術獎的一、二、三等獎;獲獎證書需體現企業名稱);
(2)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或國家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或國家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或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等榮譽的佐證材料;
(3)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佐證材料(包括國家、湖北省、襄陽市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以及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
(4)2023年以來新增股權融資總額500萬元以上佐證材料(包括投資者符合《細則》所規定合格機構投資者的證明材料、銀行到賬憑證、出讓股權不超過30%證明材料等)。
(二)不滿足《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所規定的直通條件,需通過評價指標計算得分的,需上傳以下佐證材料:
1.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在培育平臺填寫后下載打印,相關數據須與培育平臺申報系統保持一致,在“真實性聲明”處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在自評表封面和“真實性聲明”處加蓋公章);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2024年度財務數據佐證材料(2024年度審計報告正文和部分附注,需有審計機構印章。如無2024年度審計報告,則提供帶稅務印章的2024年度納稅申報表,以上資料需體現2024年度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等數據);
4.2025年度財務數據佐證材料(2025年度審計報告正文及部分附注,需有審計機構印章。如無2025年度審計報告,則提供2025年度納稅申報表和資產負債表,需包含《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若無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可提供《期間費用明細表》。以上資料需體現2025年度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研發費用、資產總計、負債總計等數據);
5.2025年12月份的企業社會保險參保證明(需體現社保繳費人數,如企業以合并報表數據申報,則需提供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2025年12月份的企業社保繳費人數證明);
6.2023年以來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證明材料(在信用中國下載公共信用信息報告);
7.與企業主導產品相關的有效知識產權佐證材料(只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評分值較高的1項知識產權佐證;其中“I類高價值知識產權”需提供《細則》中“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自主研發的I類知識產權”需提供企業申請該知識產權時的相關證明材料,均不包含轉讓未滿1年的知識產權);
8.企業主營業務及主導產品情況說明(500字以內)。
關于以上政策講解,大家還有不懂的問題嗎?還有疑問嗎?有疑問可以免費咨詢。
找我們能為您做什么?(勿抄)
一、國家、省、市各類政府資助類項目申報;
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專利軟著知識產權申報;
三、國家、省、市各類企業榮譽資質申報;
四、國家、省、市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評價、工業設計中心、非遺、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綠色工廠、大數據企業、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各類標準、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學技術獎、規上、老字號、新產品等研發平臺創建輔導、申報:
五、資金申請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項目建議書、等各類報告編制;
六、科技成果轉化中介、公司注冊注銷、工商辦理、股權、科技項目投融資。
一個電話,幫您理清思路,匹配最佳項目,讓您輕松穩拿補貼政策資金與品牌榮譽提升!
專人在線指導,免費咨詢:19855109130,微信同號,獲取最新政策詳情,歡迎前來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