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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業、商貿服務建筑、農業等!蕪湖高新區(弋江區)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舉措2026年版申報補貼獎勵,包括綠色工廠、上臺階、專精特新、工業精品、新產品、設備、數字化改造、集聚園區、冷鏈、商貿服務業、主輔分離、文旅、原創微短劇、建筑業、農業、制造業、龍頭、發明專利質押貸款融資等,需要咨詢了解的可以聯系小編為您解答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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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促進制造業升級發展
1.支持企業擴大設備投入(責任單位:企業發展部)
對規上制造業企業當年度設備購置額(含生產設備投入及工業軟件等軟性投入,不含稅)500萬元(含)-2000萬元的智能化、數字化、綠色化技術改造項目,對其設備投入按照4%給予獎補(可與《蕪湖市加快推進智造名城建設若干舉措》內技改政策疊加享受);對獨立法人制造業企業當年度設備購置額(含生產設備投入及工業軟件等軟性投入,不含稅)2000萬元-1億元、1億元以上且符合約定條件的項目,對其設備投入分別按照最高10%和13%給予獎補(與《蕪湖市加快推進智造名城建設若干舉措》中技改政策不疊加享受)。
2.支持企業實施綠色技術改造(責任單位:企業發展部)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綠色工廠,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3.堅持培“大”育“優”(責任單位:企業發展部)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重點“小巨人”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上級獎勵基礎上,再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省級工業精品、省級新產品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4.鼓勵企業上臺階(責任單位:企業發展部)
對工業企業營業收入首次達到一定標準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根據月度時間,再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工業企業當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一定標準的,分檔給予管理團隊最高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5.加速數實融合發展(責任單位:企業發展部)
支持企業開展數字化改造,按照企業數字化改造相關支出(軟件、云服務支出,網關、路由等必要的數據采集傳輸設備支出)的10%給予補助,最高20萬元。對新認定的領航級、卓越級、先進級智能工廠,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促進服務業重點行業加速發展
6.加強服務業企業培育(責任單位:發展改革部)
新企業自實際開票之日起一個完整年度內營業收入達到一定標準,根據企業所屬行業門類,給予其營業收入最高2%的獎勵。社保繳納人數達到一定數量的,再給予最高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7.支持服務業企業提質增效(責任單位:發展改革部)
對服務業企業營業收入首次達到一定標準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其中屬于其他營利性服務業的給予8萬元一次性獎勵。根據月度時間,再給予最高3萬元獎勵(獎勵資金依據企業發展提升情況分兩年兌付)。對服務業企業當年(1—11月,下同)營業收入首次達到一定標準的,分檔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獎勵。服務業企業年度營業收入達到一定標準,其與同期對比增量部分每達到一定額度再額外給予1萬元,最高不超過10萬元獎勵(該政策與上臺階獎勵不同時享受)。服務業企業年度營業收入及增速均達到一定標準的,再分檔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勵;屬于其他營利性服務業的,再獎勵2萬元。
8.推動企業主輔分離(責任單位:發展改革部)
鼓勵制造業、商貿業企業將研發開發設計、檢驗檢測認證、專業技術服務、科技應用推廣、供應鏈服務等非主營業務分離,對分離出的其他營利性服務業企業經營良好、營收達到一定規模的,除享受其他相關政策外,再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勵。
9.支持服務業集聚發展(責任單位:發展改革部)
對新獲得國家級和省級服務業集聚園區(基地、示范區)、物流園區、冷鏈物流基地、集配中心等稱號的,按國家級30萬元、省級10萬元分別給予運營方一次性獎勵。
10.支持檢驗檢測服務機構發展(責任單位:區市監局)
對新認定的CNAS(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實驗室,給予最高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計量認證的(CMA)檢驗檢測中心(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促進商貿服務業繁榮發展
11.加強商貿主體培育(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對商貿企業銷售額(營業額)首次達到一定標準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根據月度時間,再給予不超過5萬元獎勵。
12.支持商貿企業提檔升級(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對商貿企業銷售額首次達到一定標準的,分檔給予不超過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商貿企業行業綜合排名,分檔給予不超過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商貿企業(含集團)銷售額(營業額)增長達到一定標準的,分檔給予不超過300萬元一次性獎勵。
13.鼓勵發展商業新模式(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對商貿載體、企業開展的在商務部門報備的持續性、有影響力的首發、首秀及促消費活動,給予活動總費用的30%、不超過2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商業綜合體、大型商場新培育的經商務部門備案且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培育上述企業的商業綜合體、大型商場運營方,分別給予每店不超過4萬元、2萬元一次性獎勵。鼓勵企業集聚發展,對招引符合高新區產業導向企業的園區,符合一定條件的,給予產業園運營方不超過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制造企業實施工貿分離開展商貿經營活動,符合一定條件的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4.支持商業新場景提質升級(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對當年新引進落地的商業載體項目實施的基礎設施裝修改造、智能化建設等,投資額達到2000萬元的,給予項目實際投資5%、不超過3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已運營的商業綜合體、商業街區、大型批發市場、大型酒店等載體,實施基礎設施改擴建、智能化改造、業態升級等項目,投資額達到500萬元的,給予項目實際投資5%、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15.鼓勵發展商業新業態(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對符合條件的連鎖企業擴大經營且滿足一定條件的,給予連鎖企業每個新增載體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最高300萬元。積極培育高端餐飲品牌,對入選國際知名榜單的餐飲企業,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企業開創獨立品牌且滿足一定條件的,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促進文旅產業融合發展
16.鼓勵文創企業提升規模(責任單位:區文旅體局)
對從事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生產經營和服務且產品帶弋江標識、弋江重要地標的企業,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500萬元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17.支持文旅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區文旅體局)
鼓勵利用閑置資產等資源改建富有文化特色與內涵的休閑街區(園區)、特色村鎮(含藝術鄉村)、旅游度假區、旅游景區、演藝空間,達到一定條件的,按項目實際投資10%、最高500萬元給予補助。對新建文旅項目達到一定條件的,按項目實際投資10%、最高500萬元給予補助。
18.支持旅游民宿建設(責任單位:區文旅體局)
鼓勵村集體組織對本村內具有合法產權的閑置農房(含宅基地)進行統一流轉用于旅游民宿開發經營,最高給予30萬元獎補。鼓勵農戶自行新建和改造開辦旅游民宿,對農戶自行新建和利用自家閑置房屋改造開辦旅游民宿,達到一定標準的新建房屋的民宿房間一次性補助為5000元/間,改造裝修的民宿房間一次性補助為3000元/間;獎勵總額不超過10萬元,且不重復享受。對社會資本在區境內投資開辦的旅游民宿,固定資產總投資500萬元(含)以上的旅游民宿項目(不含國有資本和財政銜接資金投入),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3%給予獎勵,獎勵總額不超過300萬元。
19.支持原創微短劇發展(責任單位:區文旅體局)
對影視制作企業的包含宣傳弋江元素內容的原創微短劇作品,在國內主要視頻網站播出營業收入達到500萬元的,每部作品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單個企業最高20萬元。
20.鼓勵文旅企業創強創牌(責任單位:區文旅體局)
對新評定的國家3A級旅游景區,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的省級旅游休閑街區、夜間文旅消費品牌、旅游科技示范園區、工業旅游示范基地、文化產業(版權)示范基地,分別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的國家丙級民宿、“皖美金牌”民宿,分別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主體同一年度多個品牌認定的,不重復享受)。
21.鼓勵研學游發展(責任單位:區文旅體局)
在區境內開發研學游線路產品,組織研學游當年接待人次達 5萬以上的研學機構,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促進建筑業提檔發展
22.加強建筑企業主體培育(責任單位:規劃建設部)
對首次達到一定標準的施工總承包特級、總承包一級資質的建筑業企業(獨立核算的企業法人),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晉升為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的企業,再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一定標準的,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勵,超過相應標準的再按照增量給予獎勵。
23.支持建筑企業創優創牌(責任單位:規劃建設部)
工程項目獲國優工程“魯班獎”、省優工程“黃山杯”、市優工程“鳩茲杯”稱號的,對符合條件的建筑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六、促進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
24.做強現代種養業(責任單位:區農水局)
支持農作物新品種培育,種業企業獲得的植物新品種權,每個給予2萬元獎補,通過省級以上審定的,單個品種最高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種業企業在海南建立“蕪湖大米”品種科研基地,開展育種材料創制、新品種選育等,每畝補助1500元;選育的雜交水稻不育系通過安徽省水稻不育系鑒定的,每個給予5萬元獎補;聯合科研院所等開展種業項目或課題,通過省級驗收的每項給予5萬元獎補;建立區級水稻展示評價基地且驗收合格的,給予3萬元獎補。對當年種植再生稻50畝以上的經營主體,按種植方式分類獎補,每畝最高獎補200元。
25.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責任單位:區農水局)
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分別給予每個企業一次性10萬元、5萬元、1萬元區級獎補;對新認定為省級、市級農業產業化示范聯合體,分別給予牽頭的龍頭企業一次性5萬元、1萬元的區級獎補。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創建農事體驗、采摘、垂釣、休閑觀光等各類休閑農業園(點),新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休閑農業園(點)稱號的,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5萬元、2萬元區級獎補。對新建蔬果類農產品倉儲冷庫保鮮庫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經驗收合格按面積分級給予一次性最高5萬元區級獎補。
26.推進農業科技化和機械化(責任單位:區農水局)
對成功申報市級區域農機社會化服務建設項目的組織,給予一次性10萬元區級補助。新建鋼架連棟大棚創建區級蔬菜基地的給予一次性最高45萬元獎補,創建市級蔬菜基地的,給予一次性最高9萬元區級獎補。成功創建市級數字農業基地,給予一次性最高5萬元區級獎補。新建秸稈收儲量(能力)達1000噸以上的標準化秸稈收儲點,根據秸稈收儲能力差別化獎補標準,給予最高15萬元區級獎補。
27.加強農業品牌建設(責任單位:區農水局)
經區級推薦參加展示展銷活動,給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一次性最高1萬元區級獎補。舉辦農民豐收節等農事節慶活動的,給予主辦方一次性3萬元區級獎補。對獲農業農村部門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認證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新認證地理標志的企業、行業協會、社會團體,分別給予一次性1萬元、0.5萬元、1萬元、5萬元區級獎補。
28.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責任單位:區農水局)
對當年新增認定為區級示范標準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家庭農場、合作社等),給予一次性0.5萬元區級獎補;對新獲得國家、省、市級示范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給予一次性2萬元、1萬元、0.5萬元區級獎補。
七、加強要素保障
29.支持企業節約集約利用經營場地(責任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
對符合產業發展導向、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且符合約定條件的企業,經認定后,按照最高不超過實際使用載體90%的標準給予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5年。
30.鼓勵企業盤活閑置低效資源(責任單位:企業發展部)
對盤活閑置低效用地且新項目符合產業發展導向的,按照成交總價(不含設備,下同)最高10%的比例給予獎勵;新項目首次(交易后五年內)運營綜合成果達到一定標準的,按照成交總價最高3%的比例再給予獎勵,若五年內綜合成果上臺階的,按最高臺階相應標準補齊差額部分。
31.發揮數據要素活力(責任單位:區數據資源管理局)
對已獲得市級“數據券”補貼的企業,最高再給予核定合同金額5%的區級補助;對已申領市級“算力券”的企業、學校、科研機構和醫療機構,最高再給予核定合同金額5%的區級補助;對已獲得市級“模型券”補貼的企業、高校、科研機構或者其他組織,最高再給核定予合同金額5%的區級補助,對獲得中央網信辦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備案的單位,額外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2.支持發展知識產權金融(責任單位:區市監局)
對企業僅以單個發明專利質押貸款融資800萬元以上或以數據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融資并按期歸還的,按評估費和貸款利息總額的5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當年補助最高20萬元。對企業以其他知識產權(商標、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或者組合形式(多種類型專利組成)質押貸款融資并按期歸還的,按評估費和貸款利息總額的3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當年補助最高12萬元。對企業投保知識產權保險,按實際支出保費的5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當年補助最高5萬元。
33.支持企業擔保貸款(責任單位:區財政局、高新擔保公司、龍湖擔保公司)
政府性擔保機構開展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擔保,對滿足一定條件的企業給予最高1000萬元貸款支持。加大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科技型企業支持力度,對500萬元(含)以下擔保業務保費減半收取。對政府性擔保機構擔保類貸款按規定給予風險補償。政府性擔保機構擔保費率不高于1%/年,對滿足一定條件的差額部分按1%給予擔保機構保費補貼。
34.鼓勵開展知識產權維權(責任單位:區市監局)
對開展知識產權(含專利、商標、商業秘密等)維權(行政處理程序、司法訴訟程序、仲裁、無效或異議程序)已終結并獲得勝訴的,按照實際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訴訟費、仲裁費、無效異議請求費、代理費等)總額的20%給予補助,單個國內維權案件補助總額最高2萬元,單個涉外維權案件補助最高6萬元,單個維權主體補助總額最高6萬元。
本舉措涉及的各責任單位要制定實施細則,細化政策“顆粒度”,提升政策可識別度,確保政策落實落細落地。
本舉措與其他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優、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此前出臺的相關產業科技政策與本舉措不一致的,以本舉措為準。本舉措實施過程中,因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相關規定調整而產生沖突的,遵從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相關規定。
本舉措由各責任單位負責解釋,自2026年1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關于以上政策講解,大家還有不懂的問題嗎?還有疑問嗎?有疑問可以免費咨詢。
我們專業做項目申報13年,包括科技口、工信口、發改委、文旅口、商務口、農業林業口等等,具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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